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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泰武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現職教師通過語言認證敘獎事宜

{{ $t('FEZ001') }} admin

{{ $t('FEZ002') }} 教導處|

為獎勵本縣由認證合格之現職教師實際教授本土語文課程及通過語言認證敘獎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屏東縣政府獎勵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優人員實施要點」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11711日屏府教學字第11123326300號函修正發布,並自11181日生效。

二、有關通過語言能力認證獎勵及實際教授本土語文課程之現職教師與學校業務承辦人員敘獎,110學年度請按108年版實施要點及申請表格函送本府辦理。

三、自111學年度起,請相關人員依據修正後要點提出申請,本府不再每年函文通知,爰請學校公告周知並列入業務移交,以維護學校人員相關權益。

四、請學校鼓勵所屬提出申請,並依據前述修正要點第三點第七款規定,校內通過中高級認證的本土語文教師,學校應優先徵詢其教授本土語文課程。

五、檢附本要點修正前後版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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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7-25|

{{ $t('FEZ005') }} 160|